安迪娱乐一体式,饮食是生命的核心,也是人类本能的享乐。圣经用一个禁果的故事来定义所有的人性,从此,人类也在文化、宗教或政治上强力运用起这种理论,为我们所吃的东西添加情绪色彩,施以善恶判断,使饮食行为反映出深刻的心理影响与文化内涵。
本书囊括一系列与宗教、信仰、罪恶有关的食材故事,它是一部会让餐桌上的客人拍手称奇,食欲大开的作品。别开生面的趣事轶闻、带有一丝邪恶之气的幽默感,宗教、食物、哲学的绝妙搭配,让它显得与众不同。作者以圣经七宗罪(淫欲、饕餮、傲慢、懒惰、贪婪、亵渎、暴怒)分门别类,以睿智的笔触,介绍历史上曾经被各种民族与文化视为禁忌的美味,以及这些令人垂涎三尺的禁忌菜肴如何界定出世界上纷呈百态的文化。
斯图尔德李艾伦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除本书外,还著有《恶魔之杯》(The Devils Cup),其首部短篇小说集曾在美、日获奖;并曾旅居加尔各答、巴黎、加德满都和悉尼,目前定居纽约布鲁克林。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
离开修道院时,天色依然漆黑一片。正是行将破晓时分,深蓝的夜空中夹杂着冻雨。脚下,海浪拍打着峭壁,左边小路尽处,圣山阿陀斯[1]隐约可见。
“好一个圣诞!”我咕哝了一句。总算和乔治两人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雨的洞穴。我递给他一块受潮的饼干。“今天是二十五号,对吧?”
“不错。”他回答。乔治是希腊人,我为了摆脱一位脾气坏得出奇的修道士的追赶,亡命奔跑时遇到的。“不过可千万别向这里的修道士祝圣诞节快乐!住在阿陀斯山上的人坚信一月份才是圣诞,他们不愿意听人提醒,自认为世上其他人都在错误的日子过圣诞。”
圣山阿陀斯海拔六千英尺,位于靠近希腊和土耳其边境一个半岛的顶端。圣山三面被爱琴海环绕,另一面则是荒无人迹的丛林。这里自11世纪起就是希腊东正教管辖的天下,禁止几乎任何外国影响和现代风气进入。巡逻的士兵对所有游客进行搜查。严格控制非希腊男性进入,至于雌性人类或动物,更是不得入内,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山上唯独居住的是数百个修道士,他们在沿峭壁而建的修道院里,过着一千二百年前其先人所过的生活没有电灯,没有道路,没有汽车,不吃在基督教文献中缺乏专门记载的食物。在阿陀斯山上,就连时间也与外界不同,因为修道士遵循的是古罗马统率恺撒采用的儒略历,该历法与公元历法的不同之一是,它把耶稣诞生之日定为一月中旬而非十二月二十五日。这里的人们除了在农田里干体力活,其主要活动还包括诵经、祷告以及创作得到神启的著作。
这是一块远离外界、保存完好的中世纪欧洲净土,一个有助于寻找答案,了解苹果如何在伊甸园中生长起来的理想之地。《圣经旧约》并未揭示这一被禁食的果子究竟为何物,此外,苹果何以被认定为罪恶之果也仍然是一个不解之谜。听说山那头的修道院里有位修道士对此有独到见解,我和乔治正准备爬山到那里去。
用完早餐,我和乔治继续往上走,翻过海边的峭壁,往山上爬去。这时,雨水已变成团团雪花,很快,四周便已银装素裹,白茫茫一片。一串串红色的冬青果包在冰的外衣里,挂在光秃秃的枝头,十分耀眼。让人感觉仿佛走进圣诞节的童话故事中,如此完美、洁净、清纯,没有谎言和欺骗。可是,渐渐地,雪下得大起来,瞬间转为暴风雪,小路看不见了,树木看不见了,圣山也看不见了,眼前只见雪花漫天飞舞。紧接着,就连飘舞的雪花也梦幻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我的眼镜已被厚厚的冰雪包裹,大雪很快便深及膝盖,突然我的头撞到了什么东西,是乔治。他正一边用手抓着脸,一边嘶声大喊。过了好一阵子我才反应过来,他是说眼睛被冻住睁不开了。
我拢起五指,去掉他眼窝上的冰块。很显然,那天圣山不欢迎任何访客。于是,我们只好沿着来路往回走。不用说,两人完全迷失了方向,跌跌撞撞走了好一阵子,偶然间总算才发现了一座破旧不堪的房屋,烟囱正冒着袅袅轻烟。几分钟后,我们已坐在一个小煤炉旁取暖,两位爷爷辈的修道士把长长的胡须塞进了裤腰里,并对我们关心备至。他们是隐士,即所谓“上帝的宠儿”。隐士们往往拒绝舒适的修道院生活,独自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这两人因为年迈,无法独自生活而“成婚”,以求相互照顾。我从未见过如此可爱的一对。其中不太说话的那位为我们准备了饭菜,有生洋葱、面包和自酿雪利酒。听完乔治说明我们的来意后,另一位修道士拿出一个小小的红苹果。
他用希腊语说(乔治负责翻译),世上万物,无一不反映出造物主的意念:云彩的形状,树叶发出的声音,树枝上果实的各种味道。修道士用小刀切进苹果,指着刀子上斑斑点点青乳色的汁液,说:“来,尝尝。”我和乔治用手指沾了点放到舌尖。先是感觉一阵强烈的蜜甜,接着便是极度的酸涩,令人不由得卷起舌头。甜味是一种诱惑,会使人失信于上帝之言,乔治翻译道。这就是为什么在圣山阿陀斯,每次进餐时都要读《圣经》的缘故。这是为了让兄弟们不要沉迷于摆在面前的食物的享受。此外,巧克力之类的美食在这里也是禁止的。因此,苹果最初的甜味代表着诱惑的意念,其后的酸涩则意味着恶魔作祟。因为苦涩味代表毒药,而所有毒药在中世纪学者看来,都是出自恶魔之手。有人把苹果又甜又苦的味道视为形容夏娃受诱惑的直白譬喻;初尝的甜味代表毒蛇撒旦的“甜言蜜语”,而之后的酸涩则预示着人类被逐出天堂。
修道士切了薄薄的两小角苹果,递给我和乔治,说,你们看,苹果皮红红的,恰似女人的嘴唇。而果肉却是如此白嫩,就像人的牙齿和皮肤。他让我们咬上一口,真是又脆又香。随后他接着说,这也代表恶魔,因为多数果实成熟后都渐渐变软,而苹果却相反,变得越来越硬,法国学者文生伯斐(Vincent de Beauvais)等炼金术士们称这种“非自然”的行为乃“一种大恶的符号代表邪恶、冷酷以及令人迷乱的本性”。他接着把苹果垂直对半切开,指着果核说,看到了吗?苹果中心,包裹着夏娃。确实,从这个角度看,苹果核与女性生殖器有点相像。我内心对此不以为然,毕竟这不够令人信服。可修道士并没完,他拿出另一个苹果,横着一切两半,问:“看到星形了吗?”这么切,原来看着像女性阴道的果核此刻呈现出五角星的形状。五角形符号,是撒旦的象征,虽然只有分币大小,却真真切切。而五角形小小的凹洞里每颗种子周围的棕黑色果肉,突出了果核的形状,这一点更加令人望而生畏,至少对狂热的宗教信徒是如此。实际上,这只是含铁的化学物质与空气作用的结果,可看上去确实好像有人神奇地将撒旦烙进苹果的心脏。
写道:“在果树中蕴藏着某些上帝的秘密,唯有幸福之人方能感知。”希德嘉说的是有关欧洲中世纪的科学原理,这一学科源自于柏拉图的信念,即尘世万物是“理念世界”中的真实存在投下的阴影。柏拉图提出这一设想时,只是抽象地泛泛而谈,但中世纪基督教徒却认为他所说的“理念世界”就是指他们的“天国”。因此他们推论,世间万物均为象征,都是上帝送来传达他的旨意的。牧师的工作好比采用荣格精神分析法的精神分析学家,他们负责阐释上帝隐藏的“信息”,并解释给愚昧无知的民众听。苹果诱人的红色,截然不同的口感,让人与女性产生联想的果核,更重要的是隐藏其中的五角星,所有这些,都被解释为符号,并由此认定它就是长在被禁的智慧之树上的果实。
修道士说完后哈哈大笑。但是,他接着又说,《圣经》并未明确说明罪恶之果为何物,是罗马天主教徒将其说成是苹果。希腊东正教只将这一禁果视为傲慢与肉欲的象征。他指着苹果说:“朋友,这些不过就是苹果而已,根据上帝的旨意,一分为四,每人一片。”他微笑着将苹果分给大家。
在圣山过圣诞节后有很多年,我一直对那位隐居修士说的话迷惑不解。他说,把苹果称为禁果是“罗马天主教皇的谎言”。我当然清楚,近千年来,希腊东正教会和罗马天主教会一直是不共戴天的敌人。因此他的话完全有可能只是对夙敌的一种蓄意攻击。然而分析基督教出现以前的欧洲版图,还可能找到另一种解释。以意大利和奥地利接壤的边界为线,那时的欧洲大致可以分成两个群体。一个是在边界以南居住的肤色较深的地中海人种,他们对葡萄情有独钟,甚至可以说到了顶礼膜拜的地步,这是因为用葡萄能酿成他们喜欢的、芳香醉人的葡萄酒。从信奉酒神狄俄尼索斯、追求享乐的异教徒到现代的罗马天主教徒,人人都把葡萄酒当做一种人神灵交的神秘酒类。另一个群体是在这个假想的边界以北居住的一群常被叫做“凯尔特人”的野蛮人。由于那里的气候不适合葡萄丰产,他们转而敬奉苹果,并且相信,他们的德鲁伊特教神甫在各类仪式典礼中使用了苹果酒,而不是葡萄酒。他们甚至把天堂乐土称为“阿瓦隆”(Avalon),即“苹果岛”之意,或许那里还有榨汁机吧!
后来,信奉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地中海人在他们的信仰中融入了基督教义,并建立了罗马天主教教派。同样,凯尔特人在他们的德鲁伊特信仰中融入了基督教义,并建立了基督教的另一支凯尔特教教派。无须赘言,两个教派相互仇视。凯尔特的僧侣们不屑与古罗马教的神甫共同进食或祈祷,视他们用过的器皿为污秽之物。反之,梵蒂冈的罗马教廷则宣布凯尔特的宗教仪式为异端,并威胁说要处死那些逐渐开始控制西欧的凯尔特传教士。到了公元四世纪,矛盾愈加激化,几乎要把欧洲的基督教世界一分为二。
这节描写夏娃初尝禁果的诗句出自后来成为西罗马皇帝的诗人阿维图斯(Avitus)之手,大约写于公元470年。那时,凯尔特教派和罗马教派之间的矛盾已经接近白热化。也许当时古罗马的天主教派选用凯尔特人的圣果来象征所有的邪恶智慧只是巧合。然而他们的选择确实有几个不同寻常之处:首先,根据《圣经》的描述,禁果本是无花果;其次,阿维图斯用来描述禁果的词事实上是罗马人刻意创造的。那个词叫pomum,由pomona衍变而来,该词指的是异教徒的丰收之神。他们本该沿用早期希腊语《圣经》中所使用的词malum,这个词兼有“邪恶”与“果实”之意,的确是再理想不过的选择。为何改了呢?我们无从知道确切的答案。但是把禁果的名称与异教徒的丰收之神名等同,其中的寓意显然是在提醒新基督徒们:早期的非基督教信仰都是异端邪说,也即“被禁的智慧”。
众所周知,基督教徒喜欢给异教徒诸神授以教名,以求其为之带来善果。不过上述这种做法看起来并不像一种典型的同化,因为古罗马基督教徒彻底改变了原先凯尔特人对苹果的信仰和情感。凯尔特人认为苹果蕴涵着神圣智慧的精华,它能把食用苹果的人带到天堂一般的乐土。而基督教的传说则宣称:由苹果所激发的智慧直接把人引入地狱。这不是同化,而是攻击,而且显然这样的攻击卓见成效,以至于在千年之后的新大陆也即美洲,他们仍在重复使用这一花招。墨西哥印第安人的一支阿兹特克(Aztecs)人相信,人类曾经生活在天堂的一个花园里,以鲜花为食。在阿兹特克人的古老传说中,“天堂之花”被赋予传递天国智慧的美好寓意,恰似凯尔特人传说中所描述的苹果。然而,自从16世纪西班牙传教士来到这里后,便开始压制阿兹特克人的信仰,灌输一种新的理论,不说是伊甸园的苹果,而说是一朵花导致了人的堕落。根据当时文献的记载,那些印第安人说那些神圣的鲜花和植物是用来酿造在宗教仪式上使用的饮料的,正是由于这些鲜花和植物的形象遭受破坏,才最终导致他们的文化土崩瓦解。
中世纪的基督教信徒们对自己信奉的象征则严肃认真,决不似这样不顾后果,任意玩弄。尤其是阿维图斯这样一个人。他的诗作《人类的堕落》(The Fall of Man)是最早以普及大众为目的而编写的《圣经》故事之一。其流传之广,使他赢得了“基督教的维吉尔[1]”的称号。阿维图斯曾生活在北方凯尔特人的聚集区,他本该清楚“pomum”一词指的就是苹果。实际上,基督教信徒们对苹果在凯尔特大众想象中所拥有的影响耿耿于怀,于是他们编造了一系列怪异的神话传说,描写苹果的邪恶力量如何渗入基督的体内。在那些大约编写于公元8世纪前后的故事中,基督被十字架钉入苹果树。接着一只代表凯尔特人信仰的“野苹果”,被钉入同一棵苹果树,这样它的果汁便可渗入救世主耶稣的体内。故事的结尾描述了这样一番景象:耶稣基督仿佛自然界中的一个精灵,从苹果树的绿叶丛中复活再生(类似的教化宣传并非绝无仅有。事实上,大约五百年后,一些伊斯兰教学者们的做法与此如出一辙,只是他们把天主教偏爱的葡萄认定为象征被禁智慧的果实)。
基督教徒对苹果的这种诋毁并没有终止人们吃苹果,但却着实创造了一种极其有效的手段,用以教导来自北欧和西欧的刚刚皈依基督教的人们,向其警示异教思想的危险。自那时起,每个津津有味地品尝皮薄多汁、香气浓郁的麦金托什红苹果[1]的农民,都会受到刻骨铭心的提醒:这种深受祖父辈崇拜的果实如何使他堕落到世俗的罪恶中。它那略带苦涩的香甜味道仿佛在教育人们:非罗马教派的异端邪说最初听起来是多么甜蜜诱人。这种诋毁还改变了人们对苹果的普遍认识。一直以来,凯尔特人都把苹果与太阳光芒万丈的智慧相联系(凯尔特语中“苹果”一词abal,据传就是从太阳神阿波罗(Apollo)的名字衍变而来的)。随着基督教大势已去,学者们开始将它归于“爱神维纳斯管辖之下”,并与肉欲相联系。它变成了一种低级庸俗的爱情符咒,有时还与性病相关。
苹果的负面寓意在《亚瑟王与魔法师梅林》[2]的传说故事中有了实质性的转变。这个神话故事从很多方面来看都是夭折的凯尔特式基督教的《圣经新约》版。在最初的版本中,梅林的超自然魔力总是与凯尔特语的“苹果”紧密相连。他站在一棵纷纷落下红色苹果的树下发表预言。他最有名的诗作《苹果树》(The Apple Tree)就是一首颂歌,赞美苹果在重新树立被罗马基督教派破坏的德鲁伊特信仰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该诗歌的早期版本写道:“甜美的苹果树挂满甜蜜的果实,孤独地生长在克来登荒野的林子里!人们苦苦寻觅不见它的踪迹,直到卡德瓦拉德[3]奋起抵抗撒克逊人。在高贵优雅的亚瑟王的率领下,不列颠人将重获胜利,人们将重获新生,欢乐的号角将赞美和平之子,赞美幸福安详的时光。”在梅林的诗中,苹果园指的是Avalon(盛产苹果之岛),诗中的亚瑟王在岛上沉睡,直到同胞们最需要他的时候才苏醒过来。据推测,该诗写于公元5世纪,与历史上真正的亚瑟王率领不列颠人反抗罗马人以及阿维图斯写伊甸园叙事诗的时间大致吻合。而在七百年之后基督教教派编写出版的有关亚瑟王传说的官方版本中,苹果的作用被再次彻底改变。这个版本写于公元12世纪,由基督教的虔诚信徒、英国编年史家蒙默思的杰弗里(Geoffrey of Monmouth)所作。在书中,梅林这位“德鲁伊特”的教士加奇才被描述成一个吃了苹果而“神志不清,口吐白沫”的人,因为苹果的果汁中满是“女色诱惑的祸水”。后来又有些版本描述他被拖入地狱,等候在那里的是他真正的父亲魔鬼撒旦。梵蒂冈的罗马教廷最终在所有的仪式典礼上禁止使用苹果酒。
然而,笑到最后的是苹果。凯尔特人崇拜所有的树木并不仅仅是苹果树他们的修士常常将橡树林或白蜡树林作为静默祷告之地。正是这些神圣的树林,才使我们有了今天的圣诞树,并得以在每个圣诞节来临之际,把它们拖进客厅装点节日,享受弥漫在家中的森林气息,欣赏挂在树上的彩灯。这些彩灯虽然不乏程式化意味,并充满商业气息,但每一盏都象征着神圣的太阳神,象征着或红或绿的各种苹果,象征着我们对天堂古老之说的虔诚敬意。
将平凡的苹果命名为“被禁智慧之果”,是基督徒们所编造出的最不可思议的宣传性语言。人人都知道,这样一种带着原罪的水果本是在热带的绿树丛中闪闪发光的充满性感的珍珠,它应该生长在一片很遥远很遥远的土地上,在那里,裸体和性滥交就像蝇虫一样普遍。简而言之,它应该来自伊甸园,就是15世纪每个受过教育的人能够从地图上找得到的地方就在那里,紧挨着印度。克里斯多夫哥伦布非常肯定地认为那就是伊甸园的所在,鉴于他的船队可能到达他们在亚洲预期目的地的南边,他带上了两船能够流利地讲迦勒底语和希伯来语的船员,这两种语言据说是伊甸园居民最有可能使用的语言。到达南美后,哥伦布错误地把位于委内瑞拉的奥里诺科河当成了去往伊甸园的通道,但是他拒绝继续溯流而上,因为他担心受雇担任伊甸园门卫的不羁的天使之神可能袭击他的船只。
于是,见到哥伦布从新大陆带回了一种极其甘美多汁的陌生果实,人们立即不假思索,匆匆对它作出定论。今天我们叫它做“西红柿”,但是大多数欧洲人最早给它取的名字是poma amoris,也即“爱欲之果”;匈牙利人索性就把它叫做paradice appfel,即“乐园果”。西红柿符合禁果的一切条件那慢慢渗出的凄艳而又鲜红的汁液,还有那突然迸发出的仿佛触电一般的口味,显然能令人神魂颠倒、情难自已。但是,由于它酷似风茄[1]也有人称其为“撒旦的苹果”或是“爱欲之果”欧洲人对它尤其感到恐惧。它压根儿就是来自地狱的果实,“你要与我同寝,因为我已经用你儿子的风茄把你牢牢雇下了”,《圣经》中雅各的第一个妻子利亚就是这样用它来诱惑雅各,而西红柿恰恰具备风茄那性感的特征。
15世纪的草药学家很清楚风茄具有天然的效,但这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真正让西红柿获得了令人恐惧的名声的,是因为它的根茎状似枯槁而干瘪的人体(或者,根据不乏偏执的联想,还有可能像男性生殖器)。中世纪的欧洲人相信,那些根茎是活着的魔鬼的灵魂,它们在主人的耳边低语告密,圣女贞德被送上了火刑架,其中一个罪名就是被指持有风茄根茎。女巫们说,风茄在绞刑架下长得最旺盛,被处死的罪犯的精液滴下来,成为滋养它的肥料,当这种植物被砍断时,它发出令人血冷的尖叫,周围的人听了会发疯。唯一安全的收获方法是在其枝干上拴一只黑犬,用蜡封住自己的双耳,用新鲜的驴肉将狗诱至自己这边,直到那尖叫的风茄完全被狗从土壤中拔出,而那可怜的狗的生命也就终结于对驴肉垂涎三尺却始终无法企及的痛苦之中了。
西红柿和风茄同为茄属植物,二者的果实均为鲜红色或黄色,虽然人们把它们嫁接在一起,想培育出含有麻醉成分的西红柿,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了。普通人以为它们完全一样,所以几个世纪以来都把它们叫做“爱欲之果”。而那些似乎把这两种植物和伊甸园扯在一起的扑朔迷离的故事,则更加深了这种误解。比如,中世纪的作家相信,上帝先是尝试用风茄制造人类(因此它有人形的古怪根茎),这就意味着风茄源于伊甸园,而在17世纪之前,人们普遍坚信伊甸园所在地是在西红柿的故乡南美洲。这种看法和西红柿的意大利语名字pomodoro(字面意思为“金苹果”)很吻合,指的是希腊神话中赫斯铂里得斯(Hesperides)快乐金苹果园里生长的金苹果。基督教的学者似乎认定,赫斯铂里得斯的金苹果园实际上就是伊甸园,这个四周围墙环绕,有精灵们守卫的地方所结出的神奇果实,实际上就是夏娃的众所周知的小吃“禁果”。有个流行的故事甚至讲到,因为吃了风茄,亚当和夏娃被变身为象而逐出了天堂。还有人突发奇想,干脆就说西红柿是伊甸园的另一种禁果:一位名不见经传的犹太裔葡萄牙移民斯卡利博士,在十八世纪初把西红柿带到了北美,他把这种果子标榜为伊甸园永生之树上结的果子,宣称“谁要是吃了足够的爱情苹果,谁就能永生不死”。
这样,至少在一百五十年的时间里,谨小慎微的基督徒冷落了西红柿,直到18世纪初期它才开始被接纳,最先是在意大利,人们把它制成酱,作为菜肴上的装饰。但是西方世界的其他国家还是对它心怀疑虑,态度并不积极,他们说吃西红柿导致牙齿脱落,它的气味使人失去理智,还有许多美国人觉得它样子过于丑陋,实在吃不下。在19世纪80年代,著名的英国植物学家蒙太古埃尔伍德(Montague Alwood)的女儿写道,在她父亲住所的午后茶会上,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就是“食用了一种美妙的新品种水果抑或是新品种蔬菜?”到了20世纪,亨利勒克拉克(Henri Leclerc)等作家还是把西红柿和风茄一起列为“邪恶的果实既阴险,又具有欺骗性!”
基督徒的不安并不仅仅是因为这爱欲之果与风茄的联系,西红柿的内在德行也受到质疑。想想土豆吧,二者同时从美洲来到欧洲,二者都和风茄有联系,但是所受到的待遇却是天上地下!沉闷的褐色外表、充实的内在,精英们一下子爱上了土豆当然只是给农民吃。在接下来的两百年里,他们把土豆塞进了每个他们的白手套所能触及的无产阶级的口中。在天主教国家尤甚,那里,土豆块茎那矮墩墩的渺小头颅上似乎顶着一轮光环,这也许是因为土豆的印加语名字是papa,而在意大利语中,papa也是“教皇”的意思。从字面上翻译过来,土豆papa就成了“教皇果”,每个人对它高唱赞歌,天主教的神职人员还恳请梵蒂冈的统治者,让农民们“多尝尝这令人愉快的食物”。
与此同时,天主教的信徒们则把西红柿列入“禁用菜肴”的黑名单,在18世纪中叶番茄酱的诞生时期,著名的天主教道德学家阿博特恰里(Abbot Chiari)写道:“越来越多的人习惯食用这来自美洲带着刺激气味的东西,再没有什么比这更邪恶的事情了。”西红柿首先作为番茄酱被广泛接受这个事实,对西红柿而言是又一个打击,而更糟糕的是,它摆在那里的用意往往不是让人吃,而是当做菜肴上的装饰。公元3世纪声名赫赫的希腊神学家、亚利桑德利亚教派领袖圣克雷芒(St Clement)就这么说过:“从本性上来说,人类不吃酱汁。”而且,在他看来,当时人类不吃酱汁完全不是因为没有汤匙。酱汁被认为是潜在的撒旦的食物,因为它们使进食行为变得奢华,因而会导致饕餮,继而会使人犯下那些致命大罪中的任何一宗淫欲、傲慢、贪婪等。西红柿那奇特的光彩,那热烈的口味,那透着哀愁的滴坠着的鲜美汁液,无一不为神职人员所痛谴。他们指责西红柿“点燃强烈的激情”,而邋遢的褐色土豆就绝不会受到这样的指控,土豆的无性繁殖方式更进一步证明了它那贞洁的本性:它无须种子,而是直接从自身繁衍出后代,简直就是植物学版的圣母无罪受孕。而那爱欲之果西红柿,滴着甜蜜的含着果籽的汁液,柔软而又可口,诱惑那些缺乏警惕性的人大口咬它那放荡的鲜红的肉体,任凭汁液流出。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生物:伤风败俗、挑动情欲,显然是违背基督教义的。在当时,这可是很严重的问题。11世纪的一位外国公主把叉子引进到威尼斯,愤怒的当地宗教领袖们就曾疾言厉色地批判过她追求享受。后来这位公主死于一场恶性疾病,高级教士们就布道说,那就是“上帝的惩罚”,因为她把进餐变得如此奢华,竟然“使用带双齿的黄金叉子把精美的食物送进口中”。
叉子和西红柿如今终于占了上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一个接受西红柿的地方居然是美国番茄酱之国。吃西红柿的英雄名叫罗伯特约翰逊,当他在1820年宣布,他要公开食用一个这样的魔鬼之果,人们从数百英里外赶到他所在的新泽西州的一个镇子,想亲眼见证他当众毙命。他在正午时分登上院前的石阶,面向围观的众人,“你们害怕什么?”他咆哮道,“我要让你们这些傻瓜看看,这东西有多么好吃!”然后他咬开一个西红柿,果籽和汁液迸射而出。一些围观者当即昏厥了过去,然而他本人却没有死。而且,根据当地的传说,罗伯特约翰逊还建立了一家西红柿罐头加工厂。
进餐之后,性随之而来,这是最早关于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包含的内容。此后,文人们便将其一成不变地沿袭下来,食与性两者如影随形,难舍难分。一些研究称,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性诱惑有百分之九十八都是从吃开始的。倘若情况果真如此,人们必定会认为中国小说《红楼梦》中九百七十一个有关吃的场景预示着纵欲无度。一旦读起来,你会感到失望(这本书的文字颇为艰涩),不过那是因为作家们往往追求高尚的缘故。19世纪俄国作家尼古拉果戈理尤其嗜好描写食物,多数人认为他真正关注的其实是性,但他从未用文字触及,而且显然也从未真正经历过。他的小说《索罗庆斯克的集市》(The Fair at Sorochintsky)把一位红杏出墙的妻子与牧师的幽会写成一场充满欢悦的盛宴。“阿方西伊万诺维奇,我给你拿吃的来了。妇人高喊着进了牧师的卧室。有乳酪炸面圈、团子,还有蛋糕!牧师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偷觑着妇人充满挑逗意味的敞开衬衫,色迷迷地说,但是,卡罗尼亚瑞尼福罗娜,说实话,我的心渴望着从你那里得到一件礼物,它比什么面包、面圈都更香甜!”在另一篇小说中,一对伴侣通过日夜相互喂食以表分享爱情。他们吃的东西有熏鲟鱼、荞麦片、果冻、炖梨、香肠、煎饼、俄罗斯煎饼、酸奶油、蘑菇、山艾茶、西瓜,当然,还有鱼头派。每天他们要吃十一顿大餐,丈夫对临死的妻子最后说的话是:“帕奇莉亚伊万诺夫娜,不想再吃点什么吗?”妻子死后,看到她爱吃的食物他就要掉泪。
显而易见,食物问题困扰着果戈理最终他是饿死的但是他把食与性混为一谈也可以理解,因为两者是那么的相似。在进食和做爱的过程中,都有一种温暖的(至少是重新加热的)生物进入到我们的身体。进食之前,我们的嘴里会产生丰富的唾液,没有这些唾液,味蕾将无法发挥作用。这就好比做爱之前,女性分泌的黏液能使其产生做爱的冲动,至少从中感到愉悦。在进食过程中,人的嘴唇会发红充血,性交过程中男女私处也是如此。这些部位,加上舌头,由于其黏液与皮肤的性质,以及神经末梢的密度和敏感性,通常一起被归入“性欲发生区”。
由此看来,人类长期不断地将食与性混为一谈丝毫不足为奇。有趣的是不同性别看待这一问题的不同视角。果戈理先生把厨房变成淫秽下流通奸行为的竞技场,而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著名女作家薇拉凯瑟(Willa Cather)的笔下,厨房则是“房子的心脏和中心”,散发着“天长地久的友情的温馨以及久远记忆的光辉”。对凯瑟而言,厨房是亲情的圣殿,“像冬日大海上众人同心协力的小船”。她所写的有关美国拓荒者时代的小说典型地展现了女性作家是怎样将饮食作为一种分享同时也涉及两性的行为来描写。在《我们中的一个》(One of Ours)这篇小说中,一位年长的德国寡妇带着令人愉悦的挑逗口气兴致勃勃地喂食一个男人:
“我每天都在找你,”维伊特太太给他拿来碟子,“我在地瓜里放了好多肉汁,真的。”
她咯咯地笑起来:“你说得对,所有那些列车员都和我是好朋友我自个没有男人,所以我喜欢照顾他们,为他们干些事。”
她起身在围裙下抚摸着自己粗短的双手,一边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吞食,眼神是如此迫切,就像是她自己在吃一般
即便再粗俗,多数女性作家和男性作家的口气也全然不同。在美国当代女作家多洛斯埃里森(Dorothy Allison)的小说集《垃圾》(Trash)中,作者对情人的回忆不仅包含了两人一起吃的食物,还包括使用晚餐的食物做爱的经历。在这个低俗淫秽的故事中,茄子扮演着主要角色,但整个描写还是专注于灵魂之爱。她写道:“我通过曾经一起分享的食物想着那些女人,还有长时间做爱后她们从冰箱里都拿些什么出来。我的情人中只有一个是什么也不想吃的。没多长时间我们就分手了。”
似乎女人对食物的喜爱和性一样都是一种让她们感到充实的分享的经历。在一项对四百八十九个由三至五岁的小孩子讲述的有关食物的故事的比较研究中,社会学家卡罗尔康尼汉(Carole Counihan)发现女孩更倾向于把进食描写为一种共享的经历,而男孩往往将其视为屠杀和吞食的行为。无怪乎他们长大后无法从中感到满足。在《礼物苹果》(The Gift of an Apple)中,当代著名写实主义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把吃比作“一种爱的行为它延长了最后的甜蜜时光,但却无法维持在那一点上该行为必须完成,那时人便会有上当的感觉”。欧内斯特海明威对此也有同感。在《流动的飨宴》(A Moveable Feast)中,这位绝顶硬汉表示,写作令他产生性的联想,因为两者都让他感到“空虚”。他用来治疗空虚的灵药是,一盘催发性欲的牡蛎就上好的白葡萄酒喝下,非常有效。“每当我吮着带壳牡蛎冰凉的汁液,并就着爽口的美酒吞下喉咙时,我便重新快乐起来,制订写作计划,不再感到空虚。”
令海明威与威廉斯耿耿于怀的空虚感与男性吞食异性伴侣的倾向不无关系。“不,我要以你的肉体为食。”一位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这样写道。此后,几百年来,诸如皮肤般的鲜奶油,脸颊似的桃子,嘴唇般的樱桃等比喻便大行其道,纷纷出现。这一文体特点在著名当代加拿大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的小说《可食的女人》(The Edible Woman)中得到了幽默夸张的效仿。小说中身为家庭主妇的主人公,烤焙了一个酷似自己身体的蛋糕,好让丈夫可以更方便地享用她。18世纪法国情色作家萨德侯爵(The Marquis de Sade)对此创意定会大为赞赏。他对痛苦、爱情和食物的病态迷恋使我们有了“性施虐狂”(sadist)这个词。他的《所多玛城的一百二十天》(120 Days of Sodom)[1]一书可谓秀色可餐类题材的登峰造极之作。里面有一个场景是:将两个被捆绑住的流浪儿紧挨着扔在一桌丰盛的大餐前因为眼睁睁地看着却一口也吃不到,最后两人竟相互吞食了对方。有人说,人肉最能激发性欲,不过萨德倒是推荐了一份简单的早餐:一份普通蛋卷,滚烫地铺在裸女臀部上吃,并且要用“特别尖利的刀叉”。
萨德侯爵被关在巴士底监狱地牢期间,有两样东西要得最迫切。一样是人造红木男性生殖器,因为他在自娱时老是摔坏,而不断地要求更换;另一样便是“巧克力像魔鬼屁股一样黑的巧克力”。这位18世纪的贵族认为这两样东西互为补充,因为巧克力能够为他补充精液,并且与那些超猛人造男性生殖器联手,使他得以体验每天多达十次的性高潮。说实在话,萨德侯爵本来就是因为巧克力激起的纵欲行为而身陷囹圄。但他真正的大罪,我们后面会看到,却是因为他把学名叫Theobroma,在希腊文中意为“神的食物”的巧克力送给下层人和妇女吃。
最先以敬畏之心拜倒在巧克力软糖前的是大约公元前1500年中美洲有高度文明的古印第安人奥尔梅克(Olmec)人,也可能是玛雅人,我们无从知道。说实话,我们甚至不知道奥尔梅克人究竟是否真的存在。我们只知道几乎所有早期中美洲文化都对巧克力顶礼膜拜。制作巧克力的成分可可豆作为钱币使用,一只鸡蛋值三粒可可豆。与妓女调情则得花费十二粒。阿兹特克帝国[1]的统治者孟特儒(Montezuma)曾在其宝库里藏有多达十亿颗可可豆荚。考古学家还发现了许多藏在密窖里的假巧克力钱币。它们用陶瓷做成,外观几可乱真,要不是有位科学家试图切开来看,谁都没看出它们是假的。当时,唯有统治阶层才能享受到品尝巧克力的快乐。达官贵人们通常在饭后边抽烟边喝巧克力酒,很像今天人们饭后边抽烟边喝利口酒。巧克力品种很多,有口感绝佳的蓝绿巧克力,胭脂树果味道的红色巧克力、粉色巧克力、桔色巧克力,还有黑白巧克力,大多为天然蜂蜜味或蓝色香草味或“混合花香”味。当时还有一种酒用可可豆荚周围的甜果肉制成。所有这些玩意儿与我们今天爱不释口、颜色黑亮的巧克力在外表上毫无相似之处。那时候,巧克力是一种冷饮酒,像蜂蜜一般黏稠,散发出辛辣味。牛奶与方糖在当时闻所未闻。
平民百姓一生中唯有一次可以得到允许喝上这种琼浆玉液,那是在他们临死之前。被挑中作为祭品的庄稼人在神父将他们仍在跳动的心脏取出来之前,可以喝上一大杯混合着人血的巧克力酒。据说这种酒可以使牺牲者变得驯服,但它还有一层象征意义:阿兹特克人相信,可可豆荚代表人的心脏,它的汁液则代表人血。而它那流传久远、作为效力强大的催欲剂的名声,则使它成为妇女和神父的禁忌食品。不过,孟特儒帝王却实实在在每天要喝上五十杯,为的是在身体里注入某种特别的液体,以便应付众多的嫔妃。
虽然这些早年的美洲人相信可可豆具有刺激暴力与情欲的力量,但使它流传至今的却是它与爱情的联系。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写道:“啊,巧克力,只要喝上一口巧克力,就能使老妇青春焕发/为肉体注入新的活力/使她们产生你我都心照不宣的渴望。”科学家称这完全是一派胡言,原因是,虽然巧克力含有咖啡因和可可碱等兴奋剂,但含量极低,根本不可能发挥任何大作用(此外,咖啡因唯一增强性功能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精子更加活跃)。引起快感的成分如苯基乙胺和血清素等在巧克力中的含量就更低了。
尽管臭名昭著,阿兹特克人用可可豆制作的香槟还是在北美的欧洲妇女中首先流行开来,大家都喜欢在作弥撒时喝上一杯。当地的大主教意识到信徒们所喝的东西为何物时,斥之为“女巫之酒的可恶代表”,并试图把酒扔出教堂,由此还引发了一场格斗。之后,众人决定在家中作弥撒,等待主教恢复理智。可以说,他很快便恢复了理智。有人对他下了毒,毒药似乎正是通过神父自己的热巧克力服下去的,线世纪旅行家汤姆斯加吉(Thomas Gage)的记述,当时他正在该事件发生地,位于墨西哥高地的恰帕。凶手嫌疑人是个女子,她声称,因为神父“明显与教堂巧克力为敌”,吃了巧克力毙命也就不足为奇。这位女子随后把目光投向加吉(他也是位神父),开始给他送各种巧克力礼物。加吉不为所动,于是她向其传递更为直接的信息一根巨形大香蕉。在香蕉皮上,她刻了一颗心,上面插着两支“盲目爱神丘比特之箭”。加吉把大香蕉归还给她,同时刻上了自己的意思“此果太冷,实不敢当”。失恋的女人威胁也要给他偷偷来上一服“恰帕巧克力”,吓得加吉赶紧逃之夭夭。
在此问题上,很快出现两大派别。一些宗教领袖要求所有僧侣戒掉这可怕的东西。此举惹恼了方济各会[1],当时他们靠出口巧克力豆到西班牙可是赚了不少钱。于是他们下令,即便在大斋节的禁食期也可享用热巧克力。还让画家们制作了一大批画像,画面上天使们向禁食的圣徒奉上热腾腾的巧克力,劝他们:来啊,来啊,喝上一口!“啊,圣洁的巧克力!”诗人们为之狂热,“研磨时两腿虔诚下跪/调制时两手合十祷告/饮用时双目仰望上苍!”大约在1661年,路易十四的妃子奥地利人(实为西班牙人)玛丽特丽莎把可可豆传入法国皇室,引起轩然大波。路易十四禁止她在公开场合饮用巧克力,以免败坏法国女人的品德。但这个规定很快便不击自垮。添加牛奶、糖和茉莉花香的巧克力大行其道,在宫廷中成为必不可少的配给。后来,路易十四的第二个妻子,一直过着清心寡欲生活的曼特农夫人(Madame Maintenon)掌权之后,在一片常吃巧克力的人会生下黑炭一样小孩的报道声中,巧克力又被禁食了一小段时间。路易十五上台后,让他的情妇蓬皮杜侯爵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天天吃奶油块菌汤和热巧克力,为的是“激起”她的情欲。遗憾的是,蓬皮杜侯爵夫人只是一味地长胖,于是被贬成为国王的“私人顾问”,她获得这个称号是因为她绞尽脑汁、千方百计为国王寻找女人,以满足国王与众不同的性需求。这一要求没完没了,一直到娼妓+公主+荡妇+圣女的绝代艳妇杜巴利伯爵夫人(Madame du Barry)出现才得以满足。
事实证明,阿兹特克人无比正确:他们圣洁的琼浆已成为诸神的美食,其中至少包括被奉为18世纪欧洲神明的蛊惑人心的贵族们。到了杜巴利伯爵夫人时代,欧洲已分为三个阶级,每个阶级喝不同的饮料:庄稼汉始终喜欢啤酒;辛勤工作的中产阶级饮用咖啡和茶等兴奋饮料;而视工作为不齿的贵族们,则格外青睐巧克力。当代历史学家沃尔夫冈施维布什(Wolfgang Schivelbush)写道:“巧克力似乎成为古代政权象征身份的饮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各样的绘画和文学作品中得以体现。侯爵夫人们慵懒地躺在床上,喝着热巧克力;还有像神职大老爷之类的文学人物,他们对巧克力过分讲究的礼数曾被查尔斯狄更斯用来在《双城记》中刻画法国贵族的残
忍。柯西莫三世(Cosimo Ⅲ)[1],踏遍托斯卡那,就为了遍尝美食,饱口腹之欢。他在这方面的名气,就像他所拥有的制作茉莉花香热巧克力的秘方一样广为人知。他特别喜欢一边喝着巧克力,一边观看异教徒被活活烧死。热巧克力与贵族施虐欲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甚至出现了“催情巧克力”这一说法。美国学者巴巴拉莱科萨斯(Barbara Lekatsas)解释道,该词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巧克力作为催欲剂,象征着权力:这一奢侈的圣洁饮品从被屠杀的印度人那里偷窃而来,苦甜参半”。
在极尽骄奢、淫欲、欺骗等方面,前面提到的杜巴利伯爵夫人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位路易十五的最后一个情妇,原先不过是在街头拉客的普通妓女,竟然上了国王的床,并竭尽所能,靠满足其放荡无度的淫欲进入最高权力机构。她用的是什么秘密武器?巧克力。18世纪的畅销小说《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Anecdotes sur Mme La Comtesse du Barry)中曾经写道,她用特殊调制的热巧克力帮助路易王勃起,然后用在妓院学到的各种美色技巧令其满足。根据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的说法,之所以写杜巴利利用巧克力让国王勃起,是为了传递这样的信息:不论是作为男人还是国王,路易都是一个无能之人,“象征王权的节杖变得如同国王的阴茎一般疲软”。
毫无疑问,巧克力享有催情剂的盛名。但与此同时,它还有一层意思。像《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之类的历史传说,似乎是受政治目的驱使、有关皇室成员私人生活的违法的诽谤性文字介乎于小报《国家调查者》和独立检察官肯斯达(Ken Starr) 起诉克林顿与莱温斯基一案所写的报告之间。他们往往通过一系列详尽复杂的寓指来阐明自己的观点。例如,在另一部小说里,国王最初的情妇,蓬皮杜侯爵夫人备受称赞,因为她每到一个地方,都要遍撒鲜花,“可是,全是白色的花”。根据达恩顿的说法,白花暗指梅毒。它传达的信息是,法国的第一夫人不过是个娼妓,在凡尔赛宫大理石地面上散播梅毒病菌。同样,杜巴利不断地受到攻击,她被指责利用巧克力来人为地唤起情人们的肉欲。对此,有一点我们不要忘记,那就是,欧洲人最早把巧克力(chocolate)称为cacao,但因为该词与排泄物的俚语caca过于相近,后来才改了名字。因此,1878年出版的法国式诽谤作品《杜巴利伯爵夫人轶事》中记载,杜巴利从睡袍中掏出巧克力,“堕落的巴黎人开始像纵欲的罗马人一样意乱情迷”。这些文字很自然会让人联想到是否在隐约暗示着某种行为。毕竟这是当时古典罗马人或希腊人声名在外的行为之一。如此不断鞭挞杜巴利对巧克力贪婪无度的喜好,极有可能是在暗指某种特殊的床上技巧,而这种技巧是这位所谓的“非法女王”在其待过的著名的戈尔登妓院学来的。在流传甚广的小册子《一出五幕剧》(Drame en Cinq Actes)中,作者写道,杜巴利“让国王的巧克力酒像蜜一般甜于是王族在法语词典中圣化了一个新动词”。他们引入法语的“新行为”是什么?说来恐怕难以置信,实际上不过是一杯热可可罢了,就是它让欧洲最委顿乏力的君王雄壮勃起。
童话作家玛格丽特西德尼(Margaret Sidney)在其获奖文章《如何在饮食和睡眠方面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How to Eat,Drink,and Sleep as a Good Christian Should)中,讲述了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一家人如何看着他们最小的儿子在饭桌旁变成一个同性恋者。“父亲常常饭吃一半,就禁不住抬起头关切地看他,上班时一边干着繁重的工作,一边满脑子都在考虑这个问题。他不知道母亲是否找到了解决办法。”在1886年给《好管家》(Good Housekeeping)杂志撰写的文章中,她这样写道:“父母亲都明白,应该有人来帮助小汤姆培养阳刚之气,而不是任其沉迷在女性的嗜好中。可是他们该如何让他喜欢生嫩多汁的烤牛排、热乎乎的烤土豆呢?如今他对这些避之不及。”
古训道,真正的男子汉,非肉不食。这才是大写的男子汉、伟岸的男子汉、有阳刚之气的男子汉,肉之杀手,丛林之王。他们靠“英雄三文治”和“大力炖牛肉”而茁壮成长。同性恋者与此无关。可是如果男人喜欢食肉,为何男人不可以喜欢男人?希腊英雄如科洛顿的米罗斯夸口说可以一次把整牛吞进肚里,然后还可以吃一个男童当做甜点。因为古希腊文化认为这两种食物都是增强男子气概的绝好方法,对斯巴达这样骁勇善战的民族更是如此。历史学家托基尔文嘉德(Thorkil Vanggard)写道:“17世纪的多利安(斯巴达)贵族通过生殖器向男童传递男性能力的实质所在。”“通过行为,成年男子集中在其生殖器上的重要特性,如在场人们所看到的,便传递给男童”
斯巴达人用的方式来展示雄性(最好是在太阳神神庙进行),而别的文化则认为真正的男子气概要用嘴来吸收。在八岁左右,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桑比亚族男童就要被迫住进清一色男性的家中,这点与斯巴达人类似。在那里,他们只能吃“男人的食物”,为的是抵消前面那些年吃“女人食物”的后果。这里所说的食物是精液,通过频繁地与年长的男性获得。桑比亚人认为这也是一种哺乳形式。在男童们长到十五岁时,则轮到他们来“哺乳”给年幼的男童,帮助他们成长。根据专业心理分析学家罗伯特斯蒂勒(Robert Stiller)的分析,这是一个精心掌控的过程。一旦年长的一方试图与年幼的男童,那就是“一种性欲倒错行为,令人惊骇。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搞同性恋”。到成婚之时,这些男人会从某种树上饮用一种白色液体,以补充他们的精液。
在很长一段历史中,确实,人类禁止食用一些不仅会挑起欲望,而且是“不正当欲望”的食物。《新约全书》早期的一个版本就禁止食用兔子,因为据说兔子每年都要长一根新的直肠,食用兔肉会令人产生兽奸的冲动。该版本还声称,食用鼬鼠会向人体内灌输贪得无厌的欲望,因为鼬鼠通过口腔繁殖后代。袋狼三明治是绝对不可以吃的,因为这个畜生有一个尽人皆知的习惯,每逢满月就要改变性别。这不可避免会引诱毫无防范的贪嘴者性欲错乱。
但是,日常菜肴中最伤风败俗、最容易引发同性恋的要数淡水鱼了。相传古埃及神奥西里斯(Osiris)在远古时期的一次宇宙大战中丢掉了自己的生殖器。它落入尼罗河,被一只叫俄西林古的鱼一口吞食。这一举动在异性恋的父权制看来简直骇人听闻,于是让鱼长成那种令人生厌的形状。他们甚至常常在宗教仪式上,鼓励人们对虹鳉等淡水鱼猛击,直至打死为止。一边猛击,一边高喊:“奥西里斯战胜一切邪恶力量。”直至今天,“别用吃鱼的嘴巴和我说话”仍用于称呼邻国索马里的某个性错乱者以及骗子。即便是在所谓的现代社会,相对于肉,鱼仍被视作一种比较女性化的食物。
同样的还有一些被认为是对女性“女人味”造成威胁的食物。当今女性之所以热爱蔬菜色拉,都说是因为它有助于瘦身。事实上,绿叶蔬菜和女性性别之间的关系可以追溯到五花八门的各类希腊神话,其中绿色生菜总是与清心寡欲密切相关。由于女性很少会产生动物欲望,色拉便成了最富有女性意味的菜肴。在19世纪的美国,当时身材苗条还完全不流行,但女孩子们普遍都患有一种叫“绿色贫血病”的营养不良症。原因就是她们只吃糖果和色拉。有关女性食物的说教首先从鱼和色拉开始,接着便直奔甜食。报纸上不断有相关研究报道,“证实”准妈妈如果喜欢吃素,很有可能生女孩;而喜欢吃肉的妈妈,则毫无疑问,生男孩的几率大得多。据说,美国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少女,心理医生给她开的食疗处方就是每日两餐蔬菜色拉。“我每天的安排是吃蔬菜色拉,中间穿插祷告。”在文集《无言:另类人的生活》(Word Is Out: Stories of Some of Our Lives)中,《白鬼》(Whitey)一文这样写道:“我充满了期待希望它能解决所有问题,让妈妈开心。”这一处方未能产生任何效果,于是父母亲将其送进精神病院,长达四年。在精神病院里,她首次有了同性恋体验。
有关《圣经》中禁果确切身份的争议永远不会停息。但有一点是不会错的,北欧即凯尔特文化集中的地方,那里讲拉丁语的民族用pomum这个词代表苹果,而南欧的拉丁人则用该词泛指水果。罗马天主教会维也纳主教、著名诗人阿维特斯(全名阿基穆斯埃克迪希尔斯阿维特斯[Alcimus Ecdicius Avitus])是高卢地区勃艮第教会的著名成员,该教会距离前凯尔特国会所在地、普罗旺斯的艾克斯小镇约五百英里。阿维特斯在其诗中用到了两个单词:fructus(水果),概指伊甸园花果满园的盛景,pomum则特指夏娃吃的那种水果。大多数译者认为后者是我们熟知的苹果。我参考的译本出自阿维特斯的《人类的堕落》(The Fall of Man),该版本由丹尼尔J.
诺德斯(Daniel J.Nodes)编译。诺德斯翻译的是公元9世纪的版本,该版本被认为是最早的尚存本。诗文同时用拉丁文和英语撰写。但罗马教派和凯尔特教派的对立却远远早于基督教的出现。早在公元1世纪,罗马克劳狄皇帝就将凯尔特教的所有做法视为异端,斥其为“反罗马”。近至几个世纪前,源于凯尔特教会的北方新教徒,依然把天主教的葡萄称为“堕落之果”,而他们的苹果则是“节制温和的”(争议的起源似乎和这两种水果的不同繁殖方式有关)。把苹果归类于催情食品随处可见,尤以拉丁语系国家为盛。17世纪,瑟尔帝地区的牧师胡安路狄维克(Juan Ludovico)就曾写
道:“美神维纳斯管辖下的苹果”。牧师德达尼尔斯(Daldanius)则声称梦到苹果“被预言为催情水果”。还有许多民间故事把苹果描绘成爱情魔法。
西班牙人对阿兹特克人有关花的传说进行了改编,其细节描述可见麦克格劳利克(Michael Graulich)编著的《阿兹特克天堂里的禁树》(LArbre interdit du Paradis Azteque)和《失乐园的传说》(Myths of Paradise Lost),它们分别出自《纵观宗教历史》(Revue de lhistoire des religions)和《当代人类学》(Current Anthropology)。格劳利克认为,天主教盗用的资料源自《圣经》古抄本《雷蒙西斯抄本》(Codex Telleriano-Remensis)和《梵蒂冈抄本》(Vaticanus)。对此作出评论的一位学者认为这些资料“必将成为传教士手中的工具”。玛雅人失去他们花的饮料,将其归咎于社会绝望,这件事在索非亚科(Sophie Coe)的《美国第一烹调》(First American Cuisine)中曾有提及。关于饮料中是否真有一朵花,谁都不清楚;高登华生(Gordon Wasson)等学者提出果酒中放的是产于墨西哥的仙人掌,或者相似的致幻性植物。还有其他传闻称该果酒为“巴尔曲”(balche),一种用树叶或树皮浸泡而成的蜂蜜酒,该树据称已被西班牙人铲除。
凯尔特人的苹果“钉”在基督树上的传说出自《亚瑟王传奇中苹果的奥秘》(The Apple Mystery in Arthurian Romance),该书由杰西L.维斯顿(Jessie L.Weston)编著。书中,她描述了关于亚瑟王传奇的《灵魂的朝拜》(Le Plerinage de lame)中一个奇特的寓言故事。其中有段关于(凯尔特)野苹果的对话。这种苹果只能结出苦涩的果实,除非嫁接到一棵干枯的树上。对此她认为,这棵树代表着基督教。插图中,耶稣被钉在树上,绿叶簇拥。“为什么用苹果来代表替世人赎罪的人呢?”她写道,“除非我大错特错,这是教会方面将现有的异教仪式基督化的一次尝试。”书稿可追溯到公元11世纪,故事似乎久远得多,也许还能解释为什么在一系列奇特的宗教油画上,婴儿时期的耶稣手握苹果,像是要递给参观者。
凯尔特人神圣的苹果园,有一部分曾经分布在英格兰西北部城市卡莱尔。罗马人称备受敬畏的苹果园为Aballaba。这些神圣的德鲁伊特教苹果园给基督徒带来了灵感,从而产生了“松树夫人”这样的天主教社团名称。
英语中,西红柿被称为“爱欲之果”,这个名字的起源扑朔迷离。英文单词tomato(西红柿、番茄)源于阿兹特克语单词xitomatl。但在意大利语中,西红柿被叫做pommo doro(金苹果),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对pommo di moor(摩尔人的苹果)、pommo di morti(死亡的苹果)、pommo di amour(爱的苹果)的误解。风茄与扫帚柄的典故则与一种用风茄、颠茄[1]和脂肪制成的药膏有关。把这种药膏涂在扫帚柄上,然后把扫帚柄插到阴道里,药膏就能够通过血液循环系统被吸收。风茄的亲缘植物也因能够提升交欢之乐而臭名昭著,颠茄尤是如此。过去,意大利的伯爵夫人们常把颠茄当成滴眼液使用,以便使瞳孔放大,让自己看起来分外迷人。把番茄与伊甸园联系起来的民间传说源源不断,此外,大量艺术作品也强化了这种看法。1625年出版的植物指南《人间天堂》(Paradisi in sole)流传至今。该指南展示了亚当和夏娃在菠萝树下嬉戏的场景。夏娃从一丛矮灌木上摘下一个蔬果,该灌木看似茄属植物,但无法确定是否番茄。17世纪画家伊扎克凡奥斯登(Isakk Van Oosten)就曾因将南美的豚鼠绘入主题为伊甸园的油画而名扬天下。在一本15世纪广为流传的动物寓言集《自然哲学》(Physiologus naturalis)中,两只象征亚当和夏娃的大象吃了一种名为“爱欲之果”,实为风茄的果实,而后被逐出了伊甸园。尽管有报告指出,意大利人在17世纪食用油炸番茄,这种番茄可能是青番茄,而不是普通西红柿。著名人类历史学家坎波雷西(Camporesi)在《神奇的收获》(The Magic Harvest)一书中指出,1890年版的《烹调的过错》(Rei de cuoci)只是把番茄酱当成一种点缀。该书还引用了1784年意大利高级教士吉奥瓦尼巴蒂斯塔奥克齐尔里尼(Giovani Battista Occhiolini)敦促梵蒂冈公共秩序长官宣传多食土豆的全部发言。阿博特恰里在其1752年出版的《书信选》一书中把禁用食品列成单,并且把调味品统统称为“毒品”。也许,恰里是针对那段时期人们越来越多地食用番茄酱这种现象吧。“喜欢叉子的公主”的悲伤故事见社会学家诺贝特(Norbert)的《文明的进程》(The Civilizing Process)一书。
弗里德里克西蒙(Frederic Simmons)指出,一项20世纪进行的人口普查表明,印度北部仍有许多人认为,罗勒草是他们主要的宗教。维琳达的传说结局十分奇特。每逢印度历法八月十二日,即公历十月至十一月,印度教徒就在明月下,庆祝降世为鲁克迷妮(Rukmini)的维琳达嫁给维斯奴神(Vishnu)化身的克里希纳(Krishna)。维斯奴神曾引诱维琳达,并参与杀害她的丈夫。整个事件扑朔迷离,但把牛粪涂抹到罗勒花盆中以示庆祝的做法,倒是十分恰当。
16世纪,可可豆被引入欧洲时,人们赐予它Theobroma(神的食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到底是赞许的称谓,还是与阿兹特克人的信仰有关,不甚明了。描写早期美国人食用巧克力的细节多出自索非亚科(Sophie Coe)的《巧克力的真实历史》(The True History of Chocolate)和高登华生(Gordon Wasson)的《奇妙的蘑菇》(Wondrous Mushrooms)。巧克力与大斋节引起的争议最终得到解决:加水,而非加奶制成的巧克力可在斋戒期间食用。有关法国皇后被禁止当众饮用巧克力的故事出自勒格南(LeGrand)《蒙邦西耶公爵夫人回忆录》一书,但勒格南本人对这一传说表示怀疑。
在分析巧克力与贵族的关系时,沃尔夫冈旋维布什(Wolfgang Schivelbush)指出,随着古代贵族体制的衰败,巧克力作为一种早餐饮品仅限于儿童,并且常常落得和童话故事等落后于时代、被遗弃的习俗一样的下场。法国社会科学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创造了Sadean chocolate(萨德式巧克力)这个词汇,并将此解释为萨德美学的拟人化表现,包含“丰富、精美、柔软的食物复原、破坏、丰富、转移;一切与邪恶有关的东西”。索非亚科首次提出设想,欧洲人不再称巧克力为cacao(源自玛雅文ka-ka-w),是因为其发音与俚语中排泄物的发音(caca)相似。至于巧克力与杜巴利夫人之间的故事暗示着某种的推测,则完全出于自我变态的小心眼。罗伯特丹顿(Robert Darnton)可以算得上是法国式诽谤作品的权威人物。他告诉我,他对这个想法表示怀疑,但现在有时还会被叫做“fudge packing”(挤压巧克力蛋糕),值得注意。
关于土狼、兔子的禁忌出现在《巴拿巴书》(Epistle of Barnabas)中,是未列入《圣经》的新约外传部分内容。美国禁忌的各种细节出自劳拉沙博里的《完美沙拉》(Perfection Salad)。讨论新几内亚桑比亚族人的行为[1]所引用的部分,出自罗伯特斯蒂勒(Robert Stiller)和吉伯特赫特(Gibert Herdt)发表在《美国心理研究会会刊》(Journal of American Psychoanalytic Association)上的文章《男性气概的培养》(The Development of Masculinity)。不是所有人对用餐都会感到性方面的不安。态度摇摆的新几内亚男人在人前振振有词:女性食物绵软、恶心、腐败、反胃。可无人之时,他们却狼吞虎咽这是获取女性秘密力量的唯一方法。
当然,这只是众多催情食物中的一小部分。显然,人们心目中最初的催情物是犀牛鞭,而非犀牛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3年5月宣布,药用犀牛角和虎鞭为非法行为。
西蒙(Simoons)在《别吃这种肉》(Eat Not This Flesh)一书中引用了这项南卡罗来纳州的研究。通过奴隶制传递的这些非洲信仰,怎样影响美国人对煎得半熟的鸡蛋产生非欧式的厌恶,这样的思考非常有趣。然而,拉格克朗兹(Langercrantz)提出,煎蛋的质地对这些禁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发现,有煎蛋禁忌的非洲中部,许多人有时也吃煎得透熟的鸡蛋,稀拉拉未煎熟的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尽管彩虹蛋就是拱形彩虹这一点完全是我的想法,它好像已被当地大量传说中关于创造世界的双彩虹蛋的其他传说所证实。奥菲尔斯(Orphic)诗歌由纽华尔(Newall)翻译。
大多数人以为,是邪恶的淫欲使人类被驱逐出了伊甸园。不,事实并非如此。神学家们认为,饕餮才是罪魁,贪恋美食才是夏娃真正的罪孽。这正是关于饕餮的悖论:进餐过程中毫无节制算不上罪恶,但只要以此为乐便是罪恶,因为后者表明进餐者把注意力放在了世俗的愉悦之中,忽视了上帝的意愿。撒旦最喜欢利用这貌似无害的原罪诱惑幼稚的心灵堕入地狱。法国作家左拉的小说《小酒店》(LAssommoir)中的主要人物洗衣女工热尔维丝,就是这么一个典型例子:热尔维丝出生在贫民窟,好不容易开了一家小洗衣店,她乐于帮助近邻,甚至说服自己的丈夫把酒给戒了,真是一个完美的基督徒。后来,她开始喜欢好吃的东西,于是就迅速堕落了,接连犯下了七宗大罪,先是贪吃炸土豆烧牛肉,然后她变得有点懒散,接着便是通奸,偷盗,酗酒,嫉妒,最后是卖淫。到了穷途末路之际,她甚至向从前的雇工乞讨。小说中作者是这样向读者直接灌输自己的观点的:“这说明对美食的热爱会使你堕落到什么地步你将和所有贪食者一起沦为社会渣滓。”最后,作家让可怜的热尔维丝饿死在楼梯间里。
到了20世纪,像左拉这样一个被认为具有“科学观”的作家仍然把“饕餮”描绘成最致命的罪恶,这说明人们憎恶吃的情结是多么根深蒂固。以剥夺对美食的享受为目的的法律可以追溯到斯巴达文明的早期,是西方首批制定的法律之一。罗马人却反其道而行,他们认为,就餐的客人到专门的呕吐池里呕吐出之前吃进的菜肴,以便腾空肚子接着吃更多的食物,这样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这样的习俗,就连大诗人塞内加(Seneca)都忍不住要抱怨:“他们是为吐而吃,为吃而吐。”恶心吧?也许。可是,我们今天使用的高科技催吐法食用脂肪替代品蔗糖聚酯和使用抽脂术减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罗马的立法者们最后改变了他们的态度,禁止了最奢靡的菜肴,但真正对贪食宣战的是基督徒。他们制定法律,什么季节吃什么蔬菜,正餐饮用哪一种酒,他们都一一作出限制。他们喋喋不休地进行病态的说教,把美味佳肴视为邪恶,把忍饥挨饿宣扬成真正的美德,这一切为现代心理疾患厌食症和善饥症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侍者首先修剪你的脚指甲,然后奉上一杯百年陈酿意大利费乐勒斯名葡萄酒。一名仆人一边吟唱着主人特瑞马乔(Trimalchio)的诗作,一边端上满满一大盘冷切肉:香猪乳、雄鸡冠、飞兔肉、睾丸、火烈鸟舌,还有鸵鸟脑。最后,正餐开始了。首先是以牛奶为食养大的蜗牛,足有网球般大小,佐以酸甜酱;紧接着是餐前点心榛睡鼠,食用时要蘸着蜜汁和罂粟籽;活鱼是在餐桌上浇以滚烫的酱汁,人们开始夹食时它还在动;禽肉菜肴以油酥“蛋”开场,“蛋”里面是一种袖珍莺科鸣鸟,裹以生蛋黄和胡椒粉,一个一口,连骨头也可以吃。接着是整只烤鹅和烤天鹅,尝上一口,会给你意外惊喜!原来那是用猪肉做的。主菜终于来了:牛腹中塞着整只羊,羊腹中塞着整只猪,猪腹中塞着整只雄鸡,雄鸡腹中塞着小鸡,小鸡腹中又塞着鸫鸟。餐后甜点是蛋糕,从天花板上徐徐降至你的面前,蛋糕上的藏红花汁喷射了你一脸。如果还有客人没吃饱,还有腌制的兔幼胎,客人可以一边啃食,一边看特瑞马乔上演自己的葬礼,让人大声宣读他的讣告,赞美他非凡的品味和无比的慷慨。
特瑞马乔原来是个奴隶,后来发迹成为富豪。他挥霍自己的财产,穷奢极欲。正是他这样的暴发户使得罗马议院在公元前一世纪下令禁止了数百上千的名菜。他那记载于1世纪一位无名氏写的《森林之神》(The Satyricon)的书中的著名大餐上的每一道菜,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违禁的。其中一道菜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只烤整猪被佣人洋洋得意地端入餐厅,结果却让特瑞马乔动了雷霆之怒,原来他“发现”主厨忘了给猪去除内脏。因为失职,厨师即将在客人面前被绞死,但是特瑞马乔决定,这位厨师在世上的最后一个行为,应该是在大家的注视之下为烤猪去除内脏。厨师一边哭泣着乞求饶命,一边将刀插入猪身,刹那间大量香肠从猪腹中喷涌而出。哈哈!这原来是个玩笑。厨师获得了金冠作为奖赏,客人们急忙起身到呕吐池呕出食物好接着再痛吃一场。这道菜肴叫“特洛伊猪”,因“特洛伊木马”而得名,二者腹中一样都充满了意外的刺激。由于这道菜常常被禁,因而肯定被列入了罗马警方通缉的十菜的黑名单。
同样被禁食的名菜还有外裹罂粟籽的榛睡鼠。榛睡鼠是长尾的啮齿类动物,它们自出生起,就被罗马人养在一种叫做“多利亚”的透气陶罐中,由于在陶罐里没法活动,兼之又以强制进食的方法喂养,榛睡鼠只只肥软丰圆如同脂肪球。这些肚皮滚圆的鼠类一看便知是人间美味,以至于政府担心它们会使军人们变成一群贪生怕死、只知食鼠的饕餮之徒,于是便在集市上设立了岗哨,卫兵们奉命没收出售的榛睡鼠。榛睡鼠成了稀罕物,精英阶层又以强制进食的方法喂养鸡和猪,直至它们长得超乎寻常地又肥又嫩。餐桌上,在发出嗬嗬赞美声的客人面前,政府职员记下供食用的动物的体重。后来,像大加图这样的道德学家就要求人们在就餐的时候打开大门,这样所有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吃什么。他还限制了每周举行晚宴的次数,违规的客人和主人一样都要受罚。大加图这个正人君子,甚至还发起宣传活动,反对当时流行的为大厨们而不是为将军们树立雕像的风潮。
由于过度依赖进口,暴饮暴食的罗马人最后吃空了自己的帝国(除非你认同另一种理论,即认为罗马的灭亡是由于罗马人长期使用的铅质酒壶而造成对大脑的损害,亦即国民饮酒导致了罗马的灭亡)。在随之而来的欧洲中世纪愚昧黑暗时代,公元5至11世纪,人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过量饮食的现象大为减少,限制饕餮的法规消失了,到了16世纪的佛罗伦萨,这类法规又突然出现,严格规定红衣主教一餐只能吃九盘菜。19世纪日本皇室家族规定了在什么季节只能出售什么农产品,这样就没有什么商贩能够买到比天皇更多的松茸。出于同样原因,野禽、新式糕点式样以及绿茶也同样被禁。一个人的社会阶层决定了他一餐能吃几道菜:农民每餐只能吃一碟菜,而且不能饮清酒,而武士就可以吃九碟菜;农民举行的晚会在日落前就得结束。这些法规的意思很明白农民生来就注定该为皇帝耕种,而不该享受收获。
感谢上帝,所有的这些法律终归徒劳,因为,如果不把新鲜感受当做永恒的追求目标,文明又如何能称之为文明?有人认为这样的追求是道德腐化,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一个人眼里的腐败堕落,在另一个人的眼里却是美酒佳酿。所以,11世纪印度国王施伦尼卡举行素食者的狂欢盛典,决定盛典菜肴好坏的关键不在于所上的菜肴是如何烹饪的,而是在于这些菜肴是如何被人们食用的:第一道菜,上的是供嚼食的水果,接着是可吮吸的水果,然后是可舔吃的,如此种种。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收藏大量钻石珠宝及胃口奇大而出名的美国百万富翁戴蒙德吉姆布雷迪(Diamond Jim Brady)在酒宴上摆出百多只牡蛎,花钱雇裸体的少女亲手喂进他的口中。英格兰国王亨利一世,在1606年举行了一次值得一提的晚会,由贵族小姐们在晚会上演“七德”一剧,然而美酒佳肴让演员们意醉情迷,她们甚至无法演出所饰角色。“信仰女神在台下恶心呕吐不止,”一个记者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胜利女神醉得酣睡不醒。”当代最著名的饕餮,是20世纪90年代进行的一系列秘宴,特色是食用濒危动物如圃鹀、山鹬,可能还有海豚和鲸鱼(当然,所有的参加者对此都矢口否认)。
但还是让公认为比较权威的希腊人来做决定性的陈述,因为从文字上看,在他们的语言中最长的单词是一道菜名,并且被记录在阿里斯托芬的剧作
虽然不如肚皮滚圆的榛睡鼠那样美味,下面这道水煮蛋蘸松子酱的烹饪方法倒也略具罗马享乐主义的风味。佐以蜜酒食用(蜜酒是用半杯加热后的纯蜜倒入一瓶白葡萄酒中冷却而成的),作为开胃菜,别有意趣。烹饪方法来自西方最古老的烹饪书《阿匹西亚斯论烹饪》(Apicius de re Coquinaria),作者是阿匹西亚斯(Apicius)本人,大约写于公元1世纪。
松子浸泡在醋中四个小时,用搅拌器与其他配料(鸡蛋除外)一起打成泥,松子酱和鸡蛋分碟装,客人可以根据口味添加酱汁。酱汁可以保质数日。
基督教的道德学家对待罗马饕餮盛宴的严肃态度,可以从他们对入地狱的贪食者施以的强烈恐吓中略见一斑。在一本中世纪的爱尔兰文手稿中说,饕餮者将永远漂浮在痛苦之湖,仅仅一滴湖水“所产生的彻骨寒气,就足以毁灭地球表面的所有生物”;而在其他流传的文字里,饕餮者面对着一桌美食,却无能为力地痛苦呻吟,手中的刀叉无论如何也碰不到丁点儿食物。但是最广为流传的酷刑则是让魔鬼把青蛙和蛇塞入饕餮者已经深感腻味的食道,执行这个惩罚的是撒旦的得力助手,虽不具声望却颇有铁腕的别西卜。其他的文化社群也设想出了种种类似的折磨:佛教的十八层地狱中有两层专门用于净化美食家的灵魂:第一层是等活狱,食肉者被安置在粪池中,满池爬满了蛆虫,啮咬着贪吃者的舌头。再往下第三层是“嚎叫狱”,又称“尖叫狱”,饮食鉴赏家们无助地在河流中上下沉浮,时不时有个魔鬼关切地打捞起其中一人,问他是否想要吃些点心,“哦,求你!只要水和面包就可以了,”这个享乐主义者哭喊道,“我不挑剔。”哈哈!凶残的魔鬼笑了,然后他撬开美食家的嘴,倒进一整高脚杯滚烫的铅液。
对这些生活舒适讲究吃喝的人的真正惩罚,应该是让他们亲眼目睹天堂之上的盛筵,因为,根据所有宗教轮回报应的逻辑,活着时蔑视世间美餐的人,在死后所得到的回报,就是让特瑞马乔都垂涎不已的丰盛的天国自助大餐。大多数的宗教都提到了牛奶河、美酒,以及汩汩流淌的清澈蜜汁,但是可能只有伊斯兰教提供了最具体的细节。早期的穆斯林学者写过,天国里有小骆驼般大的、新鲜炸出炉的鸡,扑腾扑腾地落在你脚前。鱼肝似乎很受欢迎,涮骆驼肉和盐腌骆驼肉也是。后来,神学家们确认,天堂里的每座宫殿的“每所房子里,都摆着七十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七十种不同的食物”。这样一餐有四千九百道菜肴,餐后甜点也包括在内。虽然如此,算出这个数字的中世纪学者艾尔-海瑟米(Al-Haythami)还是没能具体描述每一道菜的内容。为此,我们只好仔细研究一下为了再现虔诚的穆斯林们度过永生的所在“欢乐园”而设计的、伊斯兰教著名的“天堂花园”所提供的菜单。《古兰经》把天堂描绘成四面围墙的花园,处处喷泉绿树(英语中表示天堂的paradise一词就来自古波斯语,意为“四面围墙的花园”)。在世人的想象中,这些花园有的每五十码(约四十六米)就有喷泉;有的园子里行走着去除了利爪的老虎,以体现人与动物在天堂里和谐共处的伊斯兰信条;在一个花园里,一片鲜花盛开的林海之上,建造了悬浮在空中的人行道,哈里发[1]的随从变成了身轻如燕的精灵;维齐尔[2]们看起来好像就是从宫殿那里飞出来,从树梢顶上飘过。
再现这些令人着迷的死后生活远远不仅只是描绘美景,“一点不错,那一天花园里的朋友们会忙碌并快活着。”这段听起来似乎很单纯的文字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虔诚的信徒们将“忙碌并快活”地剥夺处女的贞洁。问题是,多少个处女?我们的朋友艾尔-海瑟米再次作出计算:“天堂里,一颗珍珠变成一座宫殿,一座宫殿里有七十个庭院,每所庭院里有七十座翡翠房子,每座房子里有七十间卧室,每间卧室里摆放着七十张睡垫,每张睡垫上,躺着一个女人。”这样,每个信徒就拥有总计两千四百多万个肌肤光滑的少女。为了即将付出的“体力劳动”,虔诚的哈里发集中了最多的女眷。他们中有的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用“镜厅”来装饰花园,这些“镜厅”实际上就是巨大的圆顶卧室,专供真主安拉“工作”之用。
再现天国食谱时,哈里发们一样讲究。公元10世纪埃及哈里发艾尔-阿齐兹(al-Aziz)让信鸽空运来自黎巴嫩的樱桃。他的前任库马拉维(Khumarawayh)则更偏爱在海枣里塞进杏仁,因为那是最常提到的天国里的食物,在泛舟花园中的水银池上时,他尤其喜欢吃这个点心。另外一样颇受欢迎的菜肴是甜“珠达粑”:
这样的诗是在上菜的时候诵读的,当客人们太饱不想再吃时,诗人就赞美接下来要奉上的佳肴以刺激他们的食欲:
羊肉常常出现在菜单上,像藏红花、玫瑰露、豆蔻这样的佐料占了主要地位。特色菜通常包括外裹藏红花汁或芝麻汁的炸茄子(冷却后食用),羊肉外裹罂粟籽,鱼腹里填满胡桃,鳕鱼浇上酸甜葡萄干酱,鸡肉则配上梨干和桃干,诸如此类。人们饮红枣酒解渴,然后啜食口感清凉的冰冻果子露和被叫做“热哈鲁库姆”(意为“爽喉饮”)的甜果冻,西方人管这些甜品叫“土耳其软糖”。冒着热气的黑咖啡装在镶嵌珠宝的杯托里,散发着龙涎香和豆蔻的香气,由天堂送来的童贞少女端上来。然后,啊,是的,信徒们又要回到“工作”中了。
但还有比这无穷无尽的美食和性更为美好的事情,天堂的宴会从来不会因为人们要上洗手间而被打断,只要打个嗝儿,一切不适就会烟消云散,打嗝释放出来的气息清新绝俗,“就像麝香一样”,而且,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安拉真主的赞美方式。
在阿拉伯菜系中,海枣的烹饪方法据说就有八百种,包括酿酒。这种来自树上的天然含酒精的果汁(尝起来有点像花生奶油),是伊斯兰教唯一合法的酒类来源,海枣酒如此受欢迎,以至于埃及政府只得下令禁止砍伐海枣树。下面是藏红花海枣的制作方法,来自8世纪巴格达经典烹饪书。这个菜谱在戴维韦恩(David Waines)的《哈里发的厨房》(In a Caliphs Kitchen)一书中稍作了修改。原书手稿由一名王室成员和一名女奴合写,是伊斯兰最早的烹饪文献。
撕开海枣,取出枣内硬核,填入沸水烫过的杏仁。将撕开的裂口用手压合。将玫瑰露、藏红花和蜂蜜煮沸,小火煨三至四分钟,待冷却后浇在海枣上,确保每个海枣上都浇上所制糖浆,存放数小时或隔夜。将精制糖和肉桂混合,除去海枣上的糖浆,裹以肉桂和精糖的混合粉末(如需更详细的制作方法,查看链接)。储存在阴凉处,再多撒上一些糖。冰冻的海枣全年都可以买到,但是秋天收获的新鲜海枣口感最佳。
对于人类死后在天堂里所吃的食物,我们似乎比较清楚了,但是天使们吃什么?天使的菜谱究竟有些什么特性?有关争论已经进行了几个世纪。伊斯兰学者依本马嘉(Ibn Majah)说过,天堂的主人只吃“上帝的荣光”,以“赞颂神圣”之声吞服。马克吐温确信,天堂的食物一定就是西瓜。虽然如此,绝大多数的证据表明,天使更喜欢吐司。《圣经》的《诗篇第78首》中说,这些精灵(我们这里谈及的是犹太基督伊斯兰三教)靠“天上的小麦”或是“吗哪”为生。前者暗指面包,但后者“吗哪”又是什么?在《圣经》所使用的语言阿拉姆语中,“吗哪”据说意思就是“这是什么?”这个解释不算可靠。幸好,《圣经》中还提供了一些有趣的线索,尤其在犹太人逃出埃及的那一段:他们食物吃完了,接着,刷刷刷!这“吗哪”便开始从天而降。摩西立即告诉众人把吗哪收起来,“因为这就是耶和华给你们吃的食物”。人们依言把吗哪收起来,将其烘培成滋味如同“掺蜜的薄饼”。事实上,吗哪可能就是一种类似苔藓的地衣,学名“壳状地衣”,生长在中东地区的悬崖上。风从海拔更高的沙漠吹来,将这些植物播撒在低处沙漠的各个角落,最后像雨点般落在贝都因人居住地。它天然就有种甜味,当地人把它叫做“大地的脂肪”,配上茴芹和蜜,可以用来制作面包,即“帕纳卡皮安”(在埃及亚历山大港尤受欢迎)。用吗哪制作的面包是天使理想的食物,新鲜出炉食用最佳,也可用来制作美味的果酱。
如果耶和华给你吃吗哪,不要像犹太人那样贪婪,他们才吃了四十天的吗哪,就开始抱怨了。“我们记得,我们在埃及的时候是吃过鱼的,”他们哀诉道,“我们那时还吃得到黄瓜、甜瓜,还有韭葱和蒜。但是现在我们的灵魂快要枯萎了,因为我们面前除了吗哪,啥也没有。”于是体恤他们的耶和华给他们送去了一些小山雀,其实那就是鹌鹑,这些鹌鹑和吗哪一样,扑簌簌地从天上落到他们脚下,等着他们享用。篝火点燃了,美酒倒入杯中,人们都开始狼吞虎咽,但是这只是一场骗局。对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贪食和忘恩负义,耶和华似乎“雷霆大怒”了如果所有的天国雇员也都开始抱怨吗哪,那可怎么办?接着,“当鹌鹑肉还在他们的齿间时,耶和华就让他们染上了一场非常可怕的瘟疫。”换言之,就是让他们食物中毒。这个神话不是毫无根据,因为鹌鹑自古就经由该地区往非洲迁徙,旅途遥远,它们途经该地时完全有可能已经精疲力竭,这样就有了这段鸟儿们跌落在以色列人脚下的传说。那场来自天国的“瘟疫”也有事实根据,鹌鹑吃藜芦根和天仙子,二者都含有毒素,通常情况下这不是问题,但是当它们严重脱水时,毒素就会集中在肌肉系统。希腊人知道这很危险,但是犹太人并不知道,鹌鹑让整个以色列民族得了一场严重的胃痛,那些对食物抱怨得最大声的人病死了,就埋在当地。
中世纪的圣女和现代时装模特也许各自都在努力追求着不同类型的完美圣女们追求精神完美,模特们追求外表完美但是她们一直都是选择极端的节食方式作为最能表达她们神圣本性的手段。如今风靡的骨感美女众所周知,已经无须多加评论,然而可能没有人注意到,她们和中世纪圣洁的女信徒极为相似,这些女信徒中有半数都在进行强制节食,常常因此而饿死,人数可能是参加斋戒的男信徒的两倍。鲁道夫贝尔(Rudolph Bell)在《神圣的厌食症》(Holy Anorexia)一书里,认为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所共同为之沉迷的嗜好,起因于神经性厌食症这种心理疾患的爆发,患了神经性厌食症的女人们忍饥挨饿,并错误地认为只要进食就是饕餮。还有人暗示神经性厌食症起因于女人与食物以及母性之间独特的关系。不管原因是什么,圣女和模特们的菜谱足以使最虔诚的罪人看了都丧失食欲。圣女薇罗妮卡(St.Veronica)几乎一生都以蜘蛛和猫的呕吐物为食,但是最后她还是接受了以蔬菜汤和两盎司水果作为早餐的食谱,晚餐就吃几颗葡萄。13世纪的圣女马加利大(Margaret of Cortona)只吃干面包和非常少量的生菜。现代模特的食谱和她们的惊人地相似,尤其是在重要的时装秀或摄影之前的几周里,她们除了卷心菜汤别的什么都不吃,这样她们体内的脂肪就会降至最低。据报道,一位著名的芭蕾舞演员多年每天只吃一个苹果,而另一些女人则大量饮水消除食欲,故意要让自己挨饿。许多著名的女演员对古代圣女们的食谱进行了现代改。